律师事务所文化
 以人为本是律师事务所立所之本。
    人,不仅是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创造者,也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丰富和发展者。律师事务所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实体,人才是律师事务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最大资源,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最大动力。只有充分地看重律师,看重人才,才能建设一个强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文化模式必须以人为中心,充分反映人的思想文化意识,为律师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执业环境,只有通过全体律师的积极参与,律师事务所才能充满活力。
    规范管理,实现律师事务所的民主管理。
    律师是相对自由的职业,其工作性质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难度。因此,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性管理,显得尤为突出,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使每个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突出管理民主性。在利益上强调公平性,尝试股权奖励机制,与此相一致的还要强化成本意识,加强所内成本核算,使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律师与行政人员之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的文化氛围,增加凝聚力。
   
自我塑造,强化风险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律师事务所文化,由于受律师事务所文化的主体性、客观性和社会性所决定,律师事务所的文化模式只能靠塑造而成,即律师事务所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发现并克服自身文化因素中不适应时代要求的东西,保持和发扬适应时代要求的优良文化传统,吸取和借鉴国内外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并通过本律师事务所的消化,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建立学习、培训机制,营造律师事务所的科研氛围,不断提高律师服务质量,把塑造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作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才能赢得客户,占领市场,冲出国门,走向世界。
   
突出服务特色,追求卓越律师事务所品牌。
    每一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追求为客户服好务的共性,由于律师事务的规模、业务特点不同,律师构成和素质不一致,又具有其个性。因此,律师事务所在服务时,一是要突出律师事务所性质的特色。二是突出律师事务所创业特色、规模和业务优势。三是突然出律师事务所的服务的特色。追求卓越,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始终感到总有一股追求卓越的激情在激励他们,激动人心的目标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仍不懈地追求完美和第一,从而促进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67号万达中心12层天驰君泰律师所  联系人:杨夏冬律师  闽ICP备09023454号-4
手机:13859088283 福州律师微信法律咨询:13859088283(微信) 网站名称:福州合同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字来源互联网,若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