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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那天晚上,他做了一桌子菜。每一道都是我爱吃的。吃完饭,他从冰箱里端出一个蛋糕,上面插着蜡烛。“今天什么日子?”我问。“你来到我身边的日子。”他看着我,眼睛很亮。“向暖,今天是你来米国三周年的日子,三年前,我在机场接到你的时候,你眼睛红红的,但是有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韧劲,我当时就想,这个女孩,我一定要保护她。”“三年了,我看着你一点一点好起来,看着你的眼睛里重新有了光。”“我想问,现在,你这里,能给我一个位置了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是一枚钻戒。我看着他。他的眼眶红了,声音也有些抖。“你不用现在回答我,我可以等,等多久都行。”我低头看着那枚戒指。然后,伸出了手。“帮我戴上吧。”许言愣住了。“你你说什么?”“我说,好。”他手忙脚乱地把戒指套进我的无名指,套了两次才套进去。然后一把把我抱起来,转了好几圈。“向暖!你真的答应了!你真的答应了!”他笑着笑着,就哭了。我帮他擦掉眼泪,也擦了擦自己的。原来,被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着,是这种感觉。原来,不用猜疑,不用等待,不用小心翼翼的爱情,真的存在。我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呆在米国。但老师说,有我妈妈留给我的东西,要亲手交给我。于是,我和许言一起回国了。在禾生汇门口遇见温时屿是我没想到的。我们两个对视的时候,我愣了一下。他瘦的不成样子,颧骨凹陷,两条裤腿挂在身上晃荡。温时屿也愣住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找了两年。找遍了所有认识我的人,找遍了我可能去的每一个城市。他甚至去找了裴光柠,把那些照片,那些日志,当着裴光柠的面全部删掉。“温时屿,你疯了?”裴光柠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我没疯。”他的眼睛空洞洞的。“我只是终于知道,我该珍惜的是谁了。”裴光柠冷笑一声:“你现在知道了?晚了。”是的,晚了。这两年里,他把自己活成了行尸走肉。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在网上搜我的名字。他开始学做饭,照着菜谱一道一道学。我以前给他做饭,总是变着花样地做,一周都不带重样的。他吃了一口自己做的,难吃。但是我从来没有说过难吃。从我闺蜜那里求来我的照片。就一张,我高中时候的照片。扎着马尾,笑得很灿烂,眼睛亮得像星星。他把这张照片设成了壁纸。每天看着,每天想:如果时光能倒流他把我留在家里的东西都整理好了。那条红裙子,他洗得干干净净,挂在衣柜最显眼的位置。还有我的小玩意儿,他全都留着。他开始写日志。不是写给裴光柠的。是写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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